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王景林  周文才  
已解决问题

离婚关于小孩子的扶养费问题

 05-22 23:21  悬赏 0  发布者:wujin5……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7)
我和她,现在已经分居有三年多了,是她先提出要离婚的,可是一直都不露面,一直都不能联系到她,一直都在躲着。这几年她对小孩一直都没有关心过,连打个电话都没有问候过,天下就有这样的女人,起初我认为这没有什么,我一个人可以抚养,可是到了后面感觉到不是这样子,她也应该有她的义务,我们都是跨省认识的,都是在外面打工,像这样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我们的权益,和要她也履行她的义务呢?现在我也不想拖下去了,上法院告她有用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2日 23时49分
通过法院起诉 离婚 然后用判决书的形式把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确定下来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简单明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2 23:25
你好,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以上回复,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5-22 23:37
可以的,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5-22 23:38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3-05-23 07:18
我现在已经起诉要抚养费,离婚书上写的是抚养费我自理,男方出抚养费每月三百元,我现在起诉要的五百元,男方写了个答辩状,说女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现要要回孩子,不用女方出抚养费,法官调节 说我离婚不到一年 不能要抚养费,要我撤诉,我现在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3-05-23 10:57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承担抚养费的。
回复时间: 2013-05-23 15:07
如果是感情确已破裂的话,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明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苏州
黑龙江黑河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81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377
湖南 长沙
人气:32177
天津 南开区
人气:966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17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