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吴健弘  邓桂霞  陈建新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对方故意找到家里把孩子给打了

吉林-长春 08-01 08:17  悬赏 0  发布者:蓝色大海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情的原因是前一天晚上、打人者曹(给朋友打车)、(是被害者的车)拉一个人到目的地被害人要40元、打车者给50元、中途要去一个屯接孩子,司机同意接孩子,到接孩子的岔道时天色以黑,接孩子的人说她不知道准确的地方了,司机说他也不知道,就这样没有到打车人的目的地就下车了 ,第二天打车人曹给司机电话很激动地说就是想打人问司机问什么没有把人给送到目的地(口舌)电话后来曹自己骑着摩托车来到司机家里在四季的家门前把司机给打了脑袋的右侧三角口子,当时大夫给缝了7--8针(凶器是1米多长的铁棒子直径10公分左右)
问题补充:
够不够寻驯滋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1 08:21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回复时间: 2010-08-03 19:25
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构成故意伤害。伤害分为轻微伤(治安处罚);轻伤害、重伤害,后两者追究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1142400
浙江 嘉兴
人气:3821
河北 保定
人气:4272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