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房产
05-24 14:08 悬赏 10 发布者:嘻哈女巫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河东区 回答:(11)
婚前男方贷款买套房,贷款还没有还清。现在要结婚了,想加上女方的名字。怎么做呢,都需要什么手续呢
问题补充:
如果选择签订婚前协议来证明财产共有,需要怎么做呢,都需要什么手续呢。注:装修和购买家电是女方出的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4日 14时11分
需要还清贷款才能加共有人。现在无法还清造成无法加共有人的只能双方订立协议确认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
其它答案
- [天津-河东区]
- 刘秀章律师
- 838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4 14:19
可以协议约定,也能达到目的
我的补充: 2013-05-24 14:20
也可以做律师见证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4 14:23
可以办理共有人登记,可以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4 14:28
你好,需要先还清贷款。。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4 14:30
还完贷款可以加名字。你们可以做个财产约定,并增加一个赠与协议。
- [天津-和平区]
- 齐志龙律师 VIP
- 电话:15522318437
- 2783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4 15:49
可以约定为共有人加名字原则需要平贷
- [-]
- 李海夫
- 给我留言
- 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4 16:17
关于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法律分析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在很普遍,《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一方婚前买房付了首付,那么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相应增值的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计算增值部分尚有争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规定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你们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的。但可以这样操作,你们之间写个协议,丈夫将房子一半赠与你,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经济条件好,可以去做个公证。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在很普遍,《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一方婚前买房付了首付,那么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相应增值的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计算增值部分尚有争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规定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你们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的。但可以这样操作,你们之间写个协议,丈夫将房子一半赠与你,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经济条件好,可以去做个公证。
我的补充: 2013-05-24 16:18
如果你不清楚,可以再咨询我,电话:13016477912,QQ:874110847,老李。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4 19:11
做律师见证,由律师草拟协议,在见证下你们签署协议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5 11:14
产权人、债权人均同意的,可以加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5 20:57
未清贷前,不能加名字,但可以书面协议,约定房产为双方共有。
- [天津-西青区]
- 王德民律师
- 281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6 00:34
可以增加共有人,详情咨询房管局。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