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吴亮  陈建新  朱建宇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利用职务之便公开侮辱人格

江苏 12-11 19:18  悬赏 0  发布者:QHG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们村发生了盗窃,今天晚上村里广播借着收自来水水费咬字不清意思说是我公开宣传,为此我内心深受打击,我不敢找他理论,每天这公家广播喊着让人心疼,有要医保的,收自来水水费咬字不清意思说是我盗窃的,请公安机关查查,还我清白。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102349积分
回复时间: 2024-12-11 19:22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要求调查澄清事实。同时,如果广播内容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406763积分
回复时间: 2024-12-11 20:47
可以诉讼维权的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42127积分
回复时间: 2024-12-12 08:47
看具体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24-12-12 08:53
可以直接按照侵权来处理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56051积分
回复时间: 2024-12-12 10:36
你好 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广东东莞
浙江杭州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349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5149
山东 聊城
人气:211922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746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