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郝廷玉  吴亮  刘哲  齐晓玲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房屋认购协议书里面规定,如果乙方贷款额度不许且未在约定时间内向甲

天津-汉沽区 03-08 10: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308uF 回答:(6)
您好,房屋认购协议书里面规定,如果乙方贷款额度不许且未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补齐贷款差额的,那么甲方有权销售认购的房屋,并且不退定金。这是合理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1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3-08 10:59
需要核实解决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560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3-08 13:04
你好,这个也是合理的啊。
回复时间: 2025-03-08 15:40
可以诉讼维权。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25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3-09 08:49
这规定有一定合理性。若乙方认为不合理,可先与甲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主张条款显失公平等,由法院来判定。
回复时间: 2025-03-09 14:44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5-03-10 11:51
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定金性质:定金是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而存在的。如果乙方违约(如贷款额度不足且未按时补齐差额),甲方有权不退还定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03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吉林长春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宁夏银川
广东东莞
内蒙古赤峰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79039
浙江 杭州
人气:82256
河北 保定
人气:171625
福建 厦门
人气:13701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2381
广东 深圳
人气:1442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