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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是否适

四川-眉山 04-24 12: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4242xM 回答:(7)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是否适用于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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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4-24 12:46
那是涉嫌重婚罪
回复时间: 2025-04-24 13:11
不适用,该《意见》仅针对无配偶者的非婚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应适用《刑法》重婚罪或《民法典》关于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40009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4-24 14:32
现在实行新的民法典了,及时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25-04-24 15:04
有违法行为可能
回复时间: 2025-04-24 16:55
可以协商解决,联系我, 详细解答,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回复时间: 2025-04-25 10:34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3348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5-05 08:42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主要针对未婚同居,不适用于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有配偶者这种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建议向法院起诉追究刑责或处理财产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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