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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参与了商混站水泥材料供应的招标,并成功中标。因我司为贸易公司并不生产水泥

山东-济南 08-06 08:45  悬赏 0  发布者:wei250806aHI 回答:(8)
我司参与了商混站水泥材料供应的招标,并成功中标。因我司为贸易公司并不生产水泥,我司再采购水泥向商混站供应时,需不需要再次进行我司的供应商的招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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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102362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06 08:51
是否需对供应商招标,要看中标合同和公司内部规定。若合同无强制要求、公司无相关制度,可不招标。但为保证供应稳定和质量,建议综合评估后选合适供应商。
回复时间: 2025-08-06 09:46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25-08-06 10:32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
回复时间: 2025-08-06 11:15
你好,若商混站合同中无特别禁止招标要求,是否再次招标由你司自行安排。
回复时间: 2025-08-06 11:32
根据法律规定,贵司作为中标方,在采购水泥时是否需要招标取决于合同约定及采购金额。若合同无特殊要求且单次采购未达法定招标限额,可不招标。但建议审查合同条款,确保符合采购程序要求,避免违约风险。若金额较大或合同有约定,则需履行招标程序。
  • [江苏-南京]
  • 李正律师 VIP
  • 电话:18751966449
  • 29197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06 13:34
根据招标法规,中标后采购环节无需重复招标。但需注意:1.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2.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资质;3.采购合同条款应与中标文件一致。建议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比价方式采购,留存完整采购记录备查。若合同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42127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07 09:09
看具体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25-08-06 10:25
不具备条件,陪标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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