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简单咨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郝廷玉  吴亮  刘哲  齐晓玲  
该问题已关闭

孩子年级第一,高三,在县城二类校读书,因为在开门联考上发言怒斥学校的不

天津-武清区 08-10 18: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810FD 回答:(6)
孩子年级第一,高三,在县城二类校读书,因为在开门联考上发言怒斥学校的不合理假期和晚自习时间安排,被学校劝退,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6233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10 19:57
学校劝退行为可能违法。高三学生享有受教育权,学校不得随意剥夺。建议:1.立即与学校沟通,要求出具书面处分决定;2.向当地教育局申诉;3.收集证据(发言内容、劝退通知等);4.如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关键要证明学校处分过重,未达到必须劝退的程度。
回复时间: 2025-08-10 20:01
不合法与学校协商一下吧,
回复时间: 2025-08-10 22:09
你好!学校劝退的违法性分析​
1. ​违反核心法律​
​​《教育法》第29条​:学校无权因学生批评管理问题开除或变相开除(劝退属变相开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7条​:禁止学校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受教育权。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高中阶段适用类推保护,非重大违规不得开除。
2. ​劝退定性​
劝退实际是 ​强迫退学的违规行为——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10条明确禁止因学术争议、管理批评实施剥夺教育权的处罚。
3. ​孩子行为合法性​
​公开批评权​:《宪法》第41条保障公民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批评建议权。
​内容正当性​:若批评属实(如违规补课、超时晚自习),反而属于应受表彰的善举。
回复时间: 2025-08-11 00:08
可以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25-08-11 09:41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234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13 20:07
学校劝退不合法,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但也不能随意劝退学生。可先和学校沟通,表明孩子合理诉求,若学校坚持,可向教育局反映,维护孩子受教育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9809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22184
辽宁 锦州
人气:464383
山东 东营
人气:38698
河北 保定
人气:171623
天津 河东区
人气:733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