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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是开培训机构的,刚开始家长购买了16节课的课时,从1月份开始

河南-平顶山 08-25 10: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82528C 回答:(7)
我有个朋友是开培训机构的,刚开始家长购买了16节课的课时,从1月份开始上课,伤到了9月份,课时已经上完了,但是忘记提醒家长续费了,后续也通知了家长去上课,家长也带孩子去上课了,现在说不上课了,但是多出来了20节课的课时费,家长不肯缴费,说当初课时没了为什么还要接着让孩子去上课,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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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8-25 10:27
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履行中的事实履行行为。虽然课时已用完,但培训机构继续提供课程、家长也接受服务,双方形成了新的合同关系。建议:1)提供课程记录等证据证明实际授课情况;2)与家长协商,可适当减免部分费用;3)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主张20节课的合理费用。今后应建立完善的课时提醒机制。
回复时间: 2025-08-25 10:30
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
回复时间: 2025-08-25 10:36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培训机构因未及时提醒续费导致家长在课时耗尽后继续上课却拒付新增课时费,这涉及合同履行、双方责任认定及后续解决方案。以下从法律和实务角度提出系统处理方案:责任分析与法律依据​
1. ​合同履行义务​
​课时耗尽后的上课行为性质​:
家长购买16节课的合同已在9月份履行完毕,后续20节课属于无合同依据的新增服务。根据《民法典》第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约定内容有约束力,新增课时需双方重新达成合意。
​培训机构过错​:未主动提醒续费(未尽责提示合同终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的告知义务;
继续通知上课且未明确说明需付费,易被认定为默认免费延续服务​。
2. ​家长责任认定​
​知情可能性​:
若课程系统可查询剩余课时,或此前有续费提醒惯例,家长可能被推定应知课时耗尽,继续上课存在默示接受付费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140条)。
​抗辩合理性​:
家长主张“课时用完为何还让上课”,若机构无法证明曾明确告知需付费,该理由可能成立
回复时间: 2025-08-25 11:20
尽量协商处理。忘记提醒家长续费了,无权收取相关费用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39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25 13:08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25-08-25 14:05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1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26 08:33
这是可以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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