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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给病人用药时,出现了说明书上中“注意事项”里面的不良反应,医生并
上海-徐汇区 09-20 14: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9202jz 回答:(9) 医生在给病人用药时,出现了说明书上中“注意事项”里面的不良反应,医生并及时将其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现在病人无事。病人要求医生赔偿他的医药费,这个合理吗?是医生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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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20 14:29
如果医生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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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20 14:33
这需要确定医生是否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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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20 16:58
协商不了的话,诉讼去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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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20 17:17
你好!对于您遇到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从您的描述来看,这起事件的核心在于判断医生在用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及产生的医疗费用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一、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核心要点:该条款确立了医疗损害的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需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过错认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核心要点:该条文明确了医务人员过错的具体标准,即是否尽到了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未尽到该义务,即构成过错。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一、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核心要点:该条款确立了医疗损害的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需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过错认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核心要点:该条文明确了医务人员过错的具体标准,即是否尽到了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未尽到该义务,即构成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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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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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21 21:31
药品出现说明书中“注意事项”的不良反应,若医生无过错,一般不担责。若按规范用药,病人索赔不合理。可协商沟通,明确用药合规,若协商不成可让病人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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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23 16:43
您好!这要根据医生是否有过错而定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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