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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接了其他公司业务做,用公司公章开了收据,现在离职了,原公司客户

河北-邢台 09-22 07: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9221GR 回答:(13)
在职期间接了其他公司业务做,用公司公章开了收据,现在离职了,原公司客户回访的时候发现了当时开的收据,这样会有什么后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9-22 07:45
你好!对于您在离职后因在职期间的此类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我们非常理解您的担忧。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您在任职期间利用公司公章为其他公司的业务开具收据,这一行为核心在于越权使用公司印章以及可能涉及的违反忠实义务,其后果通常涉及对原公司的民事责任,甚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职务代理】​​“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职务代理的效力。您使用公司公章的行为,在客户看来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公司需对该行为负责。但如果您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您的职权范围(如为其他公司业务盖章),且公司能证明客户并非“善意相对人”(即客户明知或应知您无权盖章),则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但证明难度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适用解释​:如果您的行为导致原公司财产受损(例如,您将本应属于原公司的业务或款项转移至其他公司),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离职后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解释​:您在职期间的行为属于违反忠实义务,给原公司造成了损失(如商誉损失、潜在的经济损失等),即使您已离职,原公司仍有权要求您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25-09-22 07:51
用公司公章开了收据,主要结合给公司造成的后果情况确定责任承担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2518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2 08:23
你好,职务行为,一般单位承担责任
  • [江苏-南京]
  • 李正律师 VIP
  • 电话:18751966449
  • 29112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2 08:30
涉嫌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建议立即与原公司协商赔偿,争取和解。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公司报警,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尽快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5-09-22 08:45
甚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538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2 08:46
一般单位承担责任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514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2 09:05
需要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5-09-22 10:51
有没有造成损失之类的
回复时间: 2025-09-22 11:06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要求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5-09-22 13:11
该行为可能构成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若客户有理由相信盖章行为代表公司),涉嫌挪用公司资质或公章违规使用,甚至触犯《刑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司印章罪​(若私盖公章)或《刑法》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若款项未入公司账且归个人所有)。原公司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如客户损失)、行政责任(如市场监管处罚),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需结合收据金额、主观故意及是否牟利等情节判定。建议主动向原公司说明情况并配合处理。
回复时间: 2025-09-22 14:25
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 [北京-石景山区]
  • 周皓律师 VIP
  • 电话:17326944856
  • 3577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4 17:33
您好!其后果通常涉及对原公司的民事责任,甚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801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5 13:31
这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原公司可追究你法律责任。解决方案:主动和原公司沟通,说明情况并赔偿损失,争取和解;若客户追究,配合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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