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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相关

江苏-南京 05-27 09:27  悬赏 0  发布者:xing1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们家是属于街道住宅,就是出门就是马路的那种。前段时间政府突然说要扩宽马路,时间为3月20日至6月20日。。于是就把那段栏了起来。栏完后到我家大门距离约3米左右。导致大家的通行很不方便。但因为是小地方,所以大家也就早上说说,也没什么实质性的举动。可是我25号那天回家的时候突然发现,施工人员在我们不在家的情况下在家门口挖了一个 大井。这样不但距离缩短到2米左右,关键是我们很不能容忍大门口堵着一个井,即便他最后会盖上井盖。这也让人很不舒服。我们找过施工方,但他们说他们是按图施工,而且现在已成定局,改也改不了。况且他所施工的地方属于公共的,所以我们不能说什么。因此,我就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什么法律可依?他应该属于什么案件呢?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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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29 11:05
属于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只是施工方应该保证按期完工并在施工期间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安全。
回复时间: 2013-05-27 09:36
有法律依据,个人利益,应该让位于公共利益。可以要求政府尽快修好,保障居民出行方便和安全。
回复时间: 2013-05-27 09:53
您应当配合。保障安全是对方应当采取的措施,对方没有采取则是对方的不对了。
回复时间: 2013-05-27 10:01
公共区域按照方案施工当然合理合法,只是施工方应该保证按期完工并在施工期间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安全。
回复时间: 2013-05-27 14:26
这种情况属于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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