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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个问题我碰到一辆车我全责,对方车辆有3个人受伤,司机+2乘客
广西-玉林 02-03 14:12 悬赏 0 发布者:wei2309154p5 回答:(6) 剩余时间: 14天8小时
我想问一个问题我碰到一辆车我全责,对方车辆有3个人受伤,司机+2乘客,一个女乘客受伤住院,另一个男乘客检查没有什么大问题,为了照顾她就住宾馆,需要他的时候滴滴过来,这种住宾馆+打车费的钱我需要付吗?我应该付吗?我怎么回那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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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2-03 14:18
1.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你全责需赔偿对方合理损失。
2. 女乘客住院费用你应承担。男乘客虽无大碍但因照顾女乘客产生的合理住宿费、打车费,也属必要支出,你应赔偿。
3. 建议与对方协商确定具体费用,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
2. 女乘客住院费用你应承担。男乘客虽无大碍但因照顾女乘客产生的合理住宿费、打车费,也属必要支出,你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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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2-03 17:57
对于您全责事故后对方陪护人员产生的住宿和打车费用,您的担忧我很理解。简单来说,这部分费用有可能需要您来承担,但有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对方陪护人员(那位男乘客)产生的费用能否获得赔偿,核心在于其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必要性:需要判断女乘客的伤情是否确实需要专人陪护。如果医院有明确建议,或者其伤情(例如行动不便)客观上需要他人长期在院照顾,那么男乘客作为陪护人员的存在就具有必要性。他为照顾伤员而产生的住宿和交通费用,与事故有直接关联。
•合理性:即使有必要性,费用的具体金额也必须是合理的。
•住宿费:标准通常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选择医院附近的经济型酒店是合理的,但如果入住高档酒店,超出的部分可能不会被支持。
•打车费:需要是因处理事故或陪护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且路线和次数合理。保留所有打车票作为凭证至关重要。
•必要性:需要判断女乘客的伤情是否确实需要专人陪护。如果医院有明确建议,或者其伤情(例如行动不便)客观上需要他人长期在院照顾,那么男乘客作为陪护人员的存在就具有必要性。他为照顾伤员而产生的住宿和交通费用,与事故有直接关联。
•合理性:即使有必要性,费用的具体金额也必须是合理的。
•住宿费:标准通常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选择医院附近的经济型酒店是合理的,但如果入住高档酒店,超出的部分可能不会被支持。
•打车费:需要是因处理事故或陪护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且路线和次数合理。保留所有打车票作为凭证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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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2-03 22:01
你无需支付该男乘客的宾馆费和打车费,他的费用并非事故直接导致的必要合理开支。你可明确告知他:“你的住宿及打车费用并非事故直接产生的必要支出,我没有义务承担,建议通过合法途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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