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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决问题

因工作需要,老板让我在工作日去办理健康证,途中我不慎摔伤。老板让我请假

安徽-宣城 07-05 15: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607051Js 回答:(9) 剩余时间: 11天18小时
因工作需要,老板让我在工作日去办理健康证,途中我不慎摔伤。老板让我请假,并且不支付我工资,请问这种情况算工伤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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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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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7-05 15:33
算工伤。外出办健康证属于因工外出,途中受伤应认定工伤。

1、让单位30天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办,你1年内自己去申请。

2、保存好聊天记录、诊断证明等证据。

3、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拒付的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6-07-05 15:34
如果办健康证是老板安排的、且是工作岗位需要(比如餐饮、食品、家政这类必须持证上岗),你这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应该算工伤。​ 老板让你"请假"且不付工资,这两点都不占理。
回复时间: 2026-07-05 18:20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纠纷和刑事辩护,连续获得回复法律问题咨询17个《月冠军》,有疑难法律问题,找我帮你解决问题,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回复时间: 2026-07-05 21:55
、结论: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老板做法完全违法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键区分(很多老板会混淆忽悠你)
上下班途中摔伤:只有非本人主责交通事故才算工伤,自己走路滑倒不算;
单位安排工作日外出办业务(办健康证):属于因工外出,整个行程都属于履行工作任务,哪怕自己不小心摔倒,也直接认定工伤,不划分事故责任,除非你是故意自残、醉酒吸毒受伤。
你的案情完全符合工伤条件
外出事由:老板因工作需要指派你去办理健康证(岗位必备证件,属于单位工作要求);
时间:工作日、工作时段外出;
受伤场景:前往办证途中,属于本次外出工作的必经路线、合理行程;
排除情形:你并非故意自残、醉酒吸毒,正常摔伤,无免责事由。
二、老板两个违法点
受伤后让你按请假处理、停发工资:工伤休养属于停工留薪期,单位必须按你受伤前原工资标准全额发放,不能扣薪、不能按事假 / 病假抵扣;
拒绝配合工伤处理、否认工伤责任:单位有义务在事故发生 30 日内为你申报工伤,拒不申报属于违法。
回复时间: 2026-07-06 07:22
这种情况算工伤。你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若老板拒绝,你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凭认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包括补发工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回复时间: 2026-07-06 09:39
可以先协议赔偿,否则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6-07-06 09:58
途中受伤应认定工伤。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770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7-06 12:35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6-07-05 16:41
先去医院治疗,治疗费可以向公司请病假报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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