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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劳动纠纷

四川-成都 05-27 18:43  悬赏 0  发布者:bornda……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2012年11月在一家公司上班至今年5月底,被突然告知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在职期间并无重大过错,由于不知道劳动法的细则,所以已经签订离职协议,公司只多支付了一个月工资。后来才得知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补偿,请问有没有办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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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7 18:4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5-27 19:03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为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据材料,仲裁过程中需要帮助,欢迎致电。
追问:

再请问一下,公司说离职的时候已经签订了离职协议,离职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因为离职协议上只是赔偿1个月的工资,所以完全不理会。这种情况如果去劳动仲裁,是否能够得到伸张?还有费用花费大不大?

回答:

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是不收仲裁费用的。

回复时间: 2013-05-27 20:39
你好, 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5-27 20:51
可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5-28 09:17
你好!协商处理不了的,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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