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缪和照  朱建宇  吴亮  刘哲  李保忠  
待解决问题

我婚后有外遇,与一名女性通过微信保持了长达几个月的联系,如今这段不正当

黑龙江-鸡西 08-10 00: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60810GC 回答:(9) 剩余时间: 14天7小时
我婚后有外遇,与一名女性通过微信保持了长达几个月的联系,如今这段不正当关系已经结束,对方却扬言说要起诉我强奸罪,这个罪名会成立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我来回答
私密留言:
全部答案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110776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8-10 00:27
1、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或胁迫强行发生关系。你们是自愿微信联系数月,事后结束关系,对方若自愿,则强奸不成立。  
2、建议你保存所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自愿交往,无胁迫行为。  
3、若对方持续骚扰或威胁,可报警处理,反诉她诬告陷害。
回复时间: 2026-08-10 02:34
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或胁迫强行发生关系。你们是自愿微信联系数月,事后结束关系,对方若自愿,则强奸不成立。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95798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8-10 07:40
理解你现在的处境,面对这样的指控确实会感到担忧和压力。

从法律上看,罪名成立的可能性较低,但这件事绝不容小觑,因为它已经进入了刑事法律的范畴,处理不当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8047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8-10 07:42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核心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即在发生性关系时,是否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因此,判断罪名是否成立,不取决于你们的关系性质(婚外情),也不取决于她事后是否后悔或因为关系结束而报复,而只取决于发生性关系当时,她是否自愿。
回复时间: 2026-08-10 08:05
强奸罪不成立。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你双方是自愿的婚外情,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若对方起诉,你可提交双方自愿沟通的微信记录等证据应诉。
回复时间: 2026-08-10 08:39
需要结合案件情况。
回复时间: 2026-08-10 08:48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案件和刑事辩护,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这就是婚外恋的daijia,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帮助了很多人有丰富的经验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787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8-10 09:57
可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6-08-10 10:37
核心结论:单纯你们数月自愿婚外情,对方仅事后反悔、仅凭口头控告,强奸罪基本不可能成立
(一)法律硬性构成要件(《刑法》第 236 条)
成立强奸罪必须同时满足两个缺一不可的法定条件:
发生性关系当时,明确违背女方真实意愿;
你实施了暴力、胁迫、灌酒下药、拘禁等压制对方反抗的强制手段。
你们是长达数月稳定微信联络的婚外情人关系,历次亲密行为均为双方主动合意,不存在当场强迫、压制反抗的事实:
只是关系闹掰后对方心生怨恨、报复威胁,属于“事后反悔”,司法实践中这类情况一律不能倒推当时是强奸;
仅有女方单方口供,没有配套客观证据,公安不会轻易立案,检察院更不可能起诉定罪。
(二)对方单凭哪些东西告你,完全定不了罪?
只有她单方面口头陈述:孤证不能定案,刑事诉讼要求证据确实、充分,单一被害人陈述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
你们日常暧昧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婚外亲密交往,证明当初是自愿接触,反过来是你自证清白的关键证据;
她截取零星吵架、赌气指责你的聊天片段:脱离完整聊天上下文,不能证明发生性行为时存在胁迫、强迫;
时隔许久没有伤情、衣物破损、现场打斗痕迹、即时报警记录、体内生物物证等关键物证。
实务中司法判断惯例
长期情人、婚外暧昧关系,事后感情破裂、索要补偿不成、不甘心分手而报警诬告强奸,只要你能拿出完整聊天记录佐证长期自愿往来、事发前后无被迫迹象,公安机关核查后大多直接不予立案;即便暂时受理登记,后续也会因证据不足撤案。
二、只有以下极少数特殊情形,才存在真正涉嫌强奸的风险,你对照自查:
女方发生关系时未满 14 周岁:无论嘴上是否同意,一律按强奸定罪从重处罚;
某一次性行为过程中,你确实动手殴打、捆绑、言语威胁曝光隐私 / 伤害家人逼迫对方、强行拘禁;
女方当时重度醉酒、服药昏迷、意识完全不清醒,丧失自主判断与反抗能力,你明知此种状态仍发生关系;
关系名义已经彻底终止后,你强行上门纠缠、限制人身自由,违背其明确拒绝强行发生性关系。
以上情形只要不存在,你无需担心刑事追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东营
北京海淀区
山东聊城
北京石景山区
河北承德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18850513156
河北 保定
13663310543
北京 朝阳区
15801659788
山东 菏泽
15806729911
山东 东营
1301290245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