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水利电力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吴亮  李晓航  周巍健主任团队  陈建新  
投票中问题

我开厂子租厂房已经有两年了,前几天电力部门突然告知我存在窃电行为,要求

 10-15 22: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610151ai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5) 剩余时间: 3天18小时
我开厂子租厂房已经有两年了,前几天电力部门突然告知我存在窃电行为,要求我补缴电费并缴纳罚款,我认可补缴电费的要求,但不接受罚款,因为我接手厂房的时候用电情况就是这样,之前也没有人跟我说过用电存在异常,想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投票中解答查看投票结果>>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117990积分
回复时间:2026年10月15日 22时30分
1、先索取窃电证据、检查记录和处罚决定书。
2、证明窃电系接手前形成,你无故意,书面申辩要求免罚。
3、不服罚款,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4、并向房东或前手追偿。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97749积分
回复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8时29分
你可先收集接手厂房时的交接记录、过往用电缴费凭证等能证明你未实施窃电的证据,就罚款要求提出异议,说明你对所谓窃电行为完全不知情,若异议不被接受,可依法通过后续法定程序主张自身权益,拒绝无依据的不合理罚款要求。
回复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8时42分
先索取窃电证据、检查记录和处罚决定书。
回复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0时23分
政处罚罚款的前提:你存在窃电的主观故意。你抗辩的关键点:窃电改装 / 接线是接手厂房前就已经存在,你没有实施窃电操作、没有故意改装电表;但风险点在于:你作为厂房实际用电人,对电表、计量装置负有查验、审慎注意义务,上海本地判例明确:如果你长期发现电费异常却不提出异议,即便不是你动手改表,也可能被认定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区分两个概念,很多人会混淆:
 1. 电力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罚款(依据《电力法》71 条,追缴电费 + 应交电费 5 倍以下罚款,属于行政罚款)
 2. 供电公司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民事违约金,一般不超过补缴电费 3 倍,不是行政处罚)
你认可补缴电费,本质是使用了这部分电能,受益人需要返还电费;但行政罚款惩罚的是故意窃电行为,如果你无故意,可以申辩不予处罚
回复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6时04分
罚款的前提是存在​​盗窃电能的故意行为​​,你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依法不应当承担责任。
先收集厂房租赁协议、接手时的用电交接记录、此前正常缴费凭证等证据。
先就罚款异议提出申辩,说明你对窃电情况不知情,并非实际实施主体。
若后续仍有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浙江嘉兴
浙江湖州
山东东营
上海杨浦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126184
浙江 杭州
人气:117990
辽宁 沈阳
人气:1161154
福建 厦门
人气:140619
浙江 嘉兴
人气:18052
江苏 苏州
人气:2125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