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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找的工作,签了电子合同但没去入职也没解除合同,需要给公司赔偿吗

新疆-博尔塔拉 10-16 14: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61016rL 回答:(8) 剩余时间: 14天19小时
在网上找的工作,签了电子合同但没去入职也没解除合同,需要给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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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116667积分
回复时间: 2026-10-16 14:24
1、若为劳动合同,未入职未建立劳动关系,通常不用赔。
2、仅专项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约定劳动者违约金,其他条款一般无效。
3、发书面解除通知留证;被索赔可拒绝,争议可仲裁或投诉。
回复时间: 2026-10-16 14:25
大概率不用赔,但不是「签了字就绝对零责任」。关键分两层看:一层是劳动法层面——你没去报到、没实际干活,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公司不能按「你是我员工」找你要工资、社保、离职赔偿;另一层是民法层面——那份电子合同/录用函如果写清楚了岗位、薪资、报到时间,你又签字确认了,它可能不只是「聊天记录」,公司万一较真,能拿民法典里的预约合同、缔约过失、违约金条款来压你。
回复时间: 2026-10-16 14:38
您无需向公司赔偿,这份电子劳动合同还没实际履行,您未入职未提供劳动,双方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不存在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您可直接告知公司不去入职即可,无需额外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26-10-16 14:49
需要给公司赔偿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81864积分
回复时间: 2026-10-16 15:06
可仲裁或投诉
回复时间: 2026-10-16 15:28
不用,劳动关系之【用工】之日起建立
回复时间: 2026-10-16 15:42
一般无需向公司赔偿。劳动关系的简历是以实际用工之日起算的,没上班,就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除非约定入职前专属服务期、合理的入职准备类实际支出赔偿条款,例如公司花费金钱送你去培训以及约定了服务期,否则无需赔偿。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8939积分
回复时间: 2026-10-16 18:10
你无需向公司赔偿,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才建立,你没入职就不存在实际用工,劳动关系未实际生效,你可直接告知公司解除电子协议,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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