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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的债务婚后需双方共同承担吗?

山东-烟台 05-27 23:09  悬赏 0  发布者:卡萌小黑兔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俩在婚前买房,付首付他家出了五六万,向我们家借十几万,由我对象打欠条,若他们家在我们结婚前不能还上这些钱,那结婚后需要我们双方共同承担这债务吗?购房合同上只写我的名字,我俩还贷款,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若是他们家最终也没能还上这些钱,那他们家有权利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吗?若是还上了,可以加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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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28 07:29
婚前一方的债务,应由该方还。但若这笔钱用于共同生活,仍可能会被视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追问:

那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到我们家的权益呢?我主要是怕他们家耍赖不还钱,用传真过来的欠条有效吗?这个欠条要怎么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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