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郝廷玉  徐荣康  陈建新  
该问题已关闭

谁是经营销售主体?

重庆 08-02 18:22  悬赏 0  发布者:skj106…… 给我留言  回答:(1)
谁是经营销售主体?
律师同志:
    我和妻子是重庆市丰都县植保植检站十直镇第二服务部的营业员(服务部只有我夫妻两人在经营),《营业执照》核准经济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是不再分装的小袋包装种子,经营方式是零售。属重庆市丰都县植保植检站的分支机构。四川省某种子公司见我们持的《营业执照》经营的项目是不再分装的小袋包装种子,就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书面委托我代销该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再分装的小袋包装种子。我夫妻俩原封不动的将该公司提供的种子销售给农民,向消费者出具由该种子公司提供的《种子销售凭证》,并按种子公司的要求建立销售登记档案。我们夫妻暨以丰都县植保植检站十直镇第二服务部的名义在经营,又以该种子公司名义在经营。才卖出去5公斤(该新品种农民种了增产增收,很受农民欢迎),丰都县农业局以某一新品种是经过四川省审定通过的,未经重庆市审定通过,视为“未经审定”,按照经营“未经审定”农作物新品种进行处罚,拟定没收种子,并处罚款一万元。
    很多人对该种子的经营销售行为的主体发生争执。
    请问:该种子经营销售行为的主体是丰都县植保植检站十直镇第二服务部集体单位?还是四川某公司?还是我个人?应当处罚谁?三者在本案有什么法律关系?
      重庆市丰都县十直镇红庙子村村民   孙开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2 20:44
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江苏苏州
辽宁葫芦岛
广东东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嘉兴
人气:6425
河北 保定
人气:174148
广东 深圳
人气:226999
湖北 襄阳
人气:4903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5672
江苏 无锡
人气:543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