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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问题

重庆 08-02 20:14  悬赏 0  发布者:qKI9961 回答:(3)
我和老公结婚不到三个月,但是这段时间过的不怎么好,吵架过,也有过一次打架,他像我提出过离婚,我开始没有答应,现在我也想离了,因为这样过下去没有什么意思,可是我现在怀有小孩,如果离婚我可以提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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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2 20:17
没有赔偿,除非你老公有过错,比如家庭暴力或者有婚外第三者等,孩子生下后,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0-08-02 20:46
没有赔偿,除非你老公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0-08-02 22:03
婚姻需慎重,不要有点纠纷就想到离婚,双方互相体谅一下,离婚后也未必幸福,将现有的婚姻经营好,什么都有逆境的时候

本律师QQ1138129809,欢迎加好友


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成重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最严重破坏,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另一方因此理应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新《婚姻法》将重婚列入损害赔偿的事由中,要求责任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对重婚者重婚行为的处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不论以何种名义与他人同居,均应纳入此处所称同居之列。有配偶者负有与配偶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 , 即使因某种正当理由免除同居,在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前,均不得与他人同居。否则行为构成违法。因此,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3、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离婚,则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夫妻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虐待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夫妻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无过错方同样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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