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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情况属医疗事故吗?我该怎么办

广东-茂名 05-29 09:32  悬赏 10  发布者:风中玫瑰72……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妈妈在广州某医院做脑室分流手术,由于术前医院一直给她打抗凝针(速避林)及服用阿司匹林肠溶片,只在术前三天做过凝血检查,术前不做,且术后还打抗凝针(速避林),导做术后术区出血破入脑室,现在人昏迷...请问医院存在过错吗?构成医疗事故吗?现在我该怎么办?医生避而不谈责任!人还在医院,求求懂医学知识的医生和律师帮忙,指点一下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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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9 09:33
1,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如果经过鉴定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回复时间: 2013-05-29 09:35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了。
回复时间: 2013-05-29 09:40
立即封存主观病历并复印客观病历!
重要提示: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
          不建议由医调委调解!
建议直接和医院协商赔偿或委托专业律师起诉。
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要帮助可联系我。
注意诉讼时效是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5-29 10:05
就算是懂医学的也不敢确定医院是不是存在责任。具体要经过医学会的权威鉴定。
追问:

病人还在医院未出院,能申请做鉴定吗?会影响医院对病人的治疗吗?

回答:

可以做鉴定的。

回复时间: 2013-05-31 00:26
前面律师己讲述.首先要弄懂什么是医疗事故,国务院制定医疔事故处理条件有明确规定.申请医学会技术鉴定后,是否构成,最好聘请位懂医学知识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帮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5-31 16:43
你好! 
应当及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 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也叫做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的大小!建议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

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也叫做医疗过错鉴定)分别去哪里申请的?有什么差别?哪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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