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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恶意终止合同,可以要求除合同约定外的赔偿吗?

 05-30 16:56  悬赏 25  发布者:zsally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4)
门市合同期限是2年,不到3个月,房东突然提出终止合同,并限定6月6号要求我搬走,合同有注明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5000元,但是这属于恶意行为,因为房东多收取电费,被我提出后,很大意见,另外又带其他租客来看房,请问,我才装修使用3个月,这样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装修费用,积压的货物数万元。
问题补充:
合同约定是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保证金的一倍(保证金是5000元)
现在是因为她说不想租给我们,没有理由,就说当她违约,这样赔偿保证金给我们,要我们6号搬走,我们2月底租的,3月中才装修好营业,这样损失很大,不知道能否要求赔偿装修等费用。并且我们约了她多次,她都不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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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31日 07时28分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
其它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0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30 17:38
你好可要求支付违约金并要求赔偿因装修导致的相关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5-30 17:42
单方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9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30 20:04
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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