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以息代租能否理解为房东为募得资金,以房屋居住权为抵押的借款行为

河南 05-31 08:52  悬赏 0  发布者:laojun…… 给我留言  回答:(1)
以息代租能否理解为房东为募得资金,以房屋居住权为抵押的借款行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31 09:08
你好,以利息代替房租的租金改革的一种模式。其内容是“缴纳住房保证金,实行以息代租”,做法为:按住房面积、住房等级、住房类别收取住房押金,凡缴纳租金的住户不再收取房租,而以住房保证金的利息代替,住房保证金即押金归住户所有,退租时退还押金。这种模式是在大幅提租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而小幅提租又难以达到成本租金水平时所采取的一种方法。其优点在于,能适应大多数居民的经济承受力,有效地筹集住房建设基金,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缺点是,当住房保证金的利息不足以支付房租时,租金改革的目标难以实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茂名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871
江苏 无锡
人气:5136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0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46
湖南 长沙
人气:54598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