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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付款时间的问题

辽宁 05-31 13:14  悬赏 10  发布者:qlz162……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好,我是买方,我购买了一套期房,明年5月份交房.现在由于公积金政策改动,开发商希望我尽快办理贷款。但是,我现在的貸款額度降低了,到8月份工作轉換才会貸到足額。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及期限条款中,规定采用3其他方式付款,且没有明确规定除首付款外的其它款项合适支付,只规定要采用 银行按揭或是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请问,我可以8月份再办贷款吗?如果我想8月份贷款,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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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31 14:25
你好: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付款期限,你拖延到8月份贷款应不违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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