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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规避

广东-深圳 06-01 18:03  悬赏 0  发布者:lx1984……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们公司现在从五天8小时改为6天8小时,作为人力资源部应该怎样规避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修改、是否需要签订自愿加班协议、是否改变工作结构,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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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1 18:06
超出40小时的应支付加班费
追问:

公司现在不想支付加班费,只是让我们人力资源部将工资进行分解,这样作为人力资源应该怎样操作,才能规避员工要加班费的风险

回答:

那就改工作时间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1 19:53
1,可以先签订自愿加班的协议。
2,因是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工资给员工,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约定以最低工资作为标准。
回复时间: 2013-06-01 18:22
需要修订劳动合同。具体操作要专业人士才可以保障你的权益。
我的补充: 2013-06-01 18:25
想规避法律风险是可耻的,而且法律也不允许!劳动者辛辛苦苦为你们干活,你们却想逃避加班费,如果个个企业都这样那么中国的法律形同虚设,国将不国!
回复时间: 2013-06-01 22:03
不支持贵公司的违法行为。
回复时间: 2013-06-01 22:13
应该给员工该得的
回复时间: 2013-06-02 08:39
那也不靠谱啊
加班了就是加班了 就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的良心都给狗吃了
回复时间: 2013-06-03 12:44
那就改为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7小时,星期六工作4-5小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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