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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楼宇认购书交了三成首付,能退房吗?

广东 08-03 20:28  悬赏 0  发布者:yequan…… 给我留言  回答:(2)
想咨询一下:我已经签订了楼宇认购书,交了三成首付款,在我们之后我自己亲哥也在那买了跟我们同一栋的楼层,我们的是2502,我哥的是2501。可笑的是总楼价,我买的是52万,我哥买的是50万。这当然引起了我的公愤啦,在交首付之前我也死活的跟售楼小姐砍价,去掉个尾数,留个50万总数得了,可是售楼小姐一直坚决说不行,不行,这已经是给的最低折扣了,所以我还是以52万的楼价买得。现在我哥竟然以50万买得,你说这同样的房子,同样的朝向怎么就能卖两个不同的价钱呢?我当然是要求发展商给我跟我哥同样的待遇了,可是发展商却说,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也不想跟发展商再去说什么了,只想着退房,请问如果我这样退房的话,能把我交的首付款全部拿回来吗?谢谢
问题补充:
您好,我看了下认购书上写的都是关于付房款之间可能发生的争议和关于面积使用年限的霸王条款,但有一点是有利于我们的。条款里是这样写的:乙方应根据第四条付款时间要求约定支付款项,并在2010年7月31日前到光耀荷兰堡产权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未能履行任一项,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以总房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计收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收取上述违约金并没收定金,并不再通知乙方而将该物业另行出售。我们直至今日都未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以此条款来作为要求发展商把首付退还给我们的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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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3 21:14
你要看你们的认购书上面的约定才能知道。
回复时间: 2010-08-04 11:19
  你们认购书上的约定是开发商所享有的解除权,你不享有。你找不到正当理由的话,无法解除合同,不能退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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