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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孩子在校意外事故咨询

北京 06-02 10:37  悬赏 0  发布者:meliss…… 给我留言  回答:(7)
家有上小学的孩子,在校休息的课间,教室后排的一同学突然向前奔跑,我孩子不知,正好伸腿往外走,结果向前跑的孩子被绊倒,纯属无心之失。跑的孩子磕破脑袋缝了一针,校方说学校没有责任跟义务赔偿,应由我们孩子跟家长全全负责。请问律师按照相关法律,两个孩子及家长、校方三方是否都有过失或监管失职的责任呢?孩子在校期间出了问题学校应该如何承担责任?若三方都有,那么责任该如何划分?谢谢律师,急,对方家长无任何医疗凭证,现要求我方赔付7000,至少2000。望尽快回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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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2 10:43
协商处理,学校是否有责,看他是否尽到保障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6-02 10:51
学校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同赔偿的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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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02 11:13
您好,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02 10:46
由校方和绊倒孩子的家长赔偿,责任划分需要看当时的情况,如需进一步帮助,建议来电说明详情
回复时间: 2013-06-02 10:57
您好,校方是否有责任要看对方是否尽量相应的管理义务,您作为孩子的家长是有责任进行赔偿的,一般应该按照对方的实际医疗费用等进行赔偿,如果您觉得对方的要求不合理。可以不进行赔偿等待对方起诉。
建议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回复时间: 2013-06-02 14:22
1、你做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肯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校方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校方尽到了合理的义务,便不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08 16:34
您好!我建议您先协商处理,学校是否有责,看他是否尽到保障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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