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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改名

河北-保定 06-02 16:44  悬赏 0  发布者:我就是我13……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我们婚后娘家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要求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房产证已经办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改成我自己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还算不算共同财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3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2 17:04
1,因房产证上写上你们两人名字,则视为对你们二个人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可以改名的,但改名后,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6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2 17:30
房产归属认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
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4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2 18:37
夫妻协商约定后联系房管部门,约定归你个人单独所有的,归你个人单独所有。
回复时间: 2013-06-02 20:48
房产归属认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
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河北-保定]
  • 李庆律师 VIP
  • 电话:13930897672
  • 315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2 21:53
另一方同意,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6-02 16:47
你好,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6-02 16:47
婚后购房,如无特别约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6-02 16:59
必须你爱人同意,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6-02 19:21
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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