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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失误造成本人信用不良,怎么办???

安徽-黄山 06-02 19:15  悬赏 0  发布者:wqf000……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06年9月27日因买房按揭在休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5万元,合同确定借款期限自2006年9月27日至2016年9月27日,共10年。
2013年5月,本人在申请汽车金融购车时,汽车金融公司查到本人的个人信用严重不良,不给予房贷。因此本人到休宁县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发现有一条不良记录(2006年9月28日安徽休宁农村合作银行发放的150000元(人民币)其他贷款,2011年9月28日到期。截至2013年4月,余额63580,逾期金额63580。最近5年内有20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其中17个月逾期超过90天。)
其后,本人找到休宁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部,信贷部人员说是因为银行在上软件系统管理时批量导入信息时没有严格校核造成差错,将贷款期限10年错误的维护成了5年,因此造成系统自动认定本人的贷款自2011年9月28日后全为逾期状态。通过初步了解,无法修正本人的信用。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补充:
汽车金融中心说逾期超过3次出证明也没用,准备到黄山市建行贷款,建行说也不行。
问了相关人事,说信用是无法改的。
因此,我现在真不知道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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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3 09:50
由该信用社出具证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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