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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农业拆迁(设施在建中)

江苏-盐城 06-03 22:10  悬赏 0  发布者:longt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2012年10月份租赁了100多亩土地搞农业,租赁期限为15年,我已经投入100多万进去(全部自己投入,未拿国家一分钱)(土地整改规划修路等,一半已栽苗,其余空地本来准备今年8月份栽苗)现在还在建设中,未见效益。现在政府要拆迁修路,村里发了个停止建设通知,我想问一下,快一年了,未见效益,如果拆迁,我可以要求或得到哪些,最好能告诉我我可以在哪些方面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或要求哪些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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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5 13:51
您好!
最基本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等。
下面的可以作为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如果补偿额过低,您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06-04 14:16
1、拆迁补偿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6-04 14:17
基础设施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等,协商不成,可以聘请律师通过诉讼、复议、谈判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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