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毕丽荣  吴亮  朱建宇  江苏华亨事务所  
该问题已关闭

想购买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

山东-聊城 06-04 18:26  悬赏 10  发布者:songxi…… 给我留言  回答:(2)
想购买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卖家要求一次性付清全款。卖家答应找关系更改合同名和房管局的备案。请问有风险吗?另外由于卖家不在本地,卖家办理了法院的公证书委托其姐姐和姐夫办理这些事宜,请问合法吗?如果我买这样的房子,有风险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4 18:30
你好,还是有风险的,如果底单改不了你的权益没有法律保障。
追问:

底单是什么?是房管局的备案吗?能不能详细的介绍一下?

回答:

就是二手买卖双方到开发商处,将开发商与出售方原购房合同作废,且开发商与买受方签署一份新的‘一手房买卖合同’。这样房本办下来就直接是你的了这种情况没有固定标准,前提是开发商同意、配合你们的操作。简单来说首先你买的二手房,暂时没有下房产证,从这方面来说你买房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其中包括国家政策与税费调整,卖方因个人原因不配合等等。根本就在于改底单,把买一手房的名字改成你的,这就看您的关系了,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更改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回复时间: 2013-06-04 21:12
有风险。
改合同名不是卖方想改就能改。
公证不是在法院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上海徐汇区
福建厦门
广西南宁
广东东莞
内蒙古赤峰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0090
江苏 无锡
人气:54448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10532
北京 西城区
人气:27451
江苏 苏州
人气:207519
福建 厦门
人气:1391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