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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

吉林-通化 06-04 20:58  悬赏 0  发布者:daniel…… 给我留言  回答:(4)
尊敬的律师你好:
向您咨询一下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是男方,结婚时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是登记我的名字,但是未做婚前财产公证。我们结婚六年了,于千年将房子卖了又用卖房的钱另外添些钱重新买的房子,今年女方提出离婚,我想问一下,如果分房产,我之前的房子卖了16万由于没有婚期财产公证,并且婚姻六年,是否能全额给我,还是只能是我俩平分现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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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5 06:22
如在登记前购买则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后购买的是婚后房产,建议请律师维权。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5 08:0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6-04 21:01
如婚前全款购房,该房产归你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3-06-05 04:58
如有证据证明你的陈述属实,你可以主张婚前房屋的实际价值是你的婚前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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