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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太原!请问父亲原本在厂里分了两间房子,一个房产证,几年前去房产科办理分户

山西-太原 06-05 14:40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太原!请问父亲原本在厂里分了两间房子,一个房产证,几年前去房产科办理分户,因为当时小女儿顶替父亲工作为厂职工,所以只能把户分离到其名下!多年来两间房一直是父亲和三女儿居住!现房屋拆迁,父亲明确跟三女儿一同居住,自己那套房号由三女儿买房,另一个房号,卖掉五个女儿平分!但小女儿坚持房产证为她的名字,属于个人,父亲那套房子也不让三女儿独自购买,要五个女儿平分!请问合理吗?
问题补充:

父亲认为当时并没有把那个房产赠与小女儿,因为没办法才写她名字的!可以质疑房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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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5 15:54
你好,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登记着谁的就是谁的
回复时间: 2013-06-05 21:13
您好!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产权人是谁,就是谁的。
回复时间: 2013-06-05 14:46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原则上产权就是谁的,除非你们之间另有其他书面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6-05 15:00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原则上产权就是谁的,除非你们之间另有其他书面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6-05 16:34
产权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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