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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纠纷问题

广西-柳州 06-05 21:54  悬赏 35  发布者:18977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电信的一个员工,上班的时候接到一个用户,用户用户要求办

理手机补卡,但是用户没有携带身份证只带了自己的身份证。我就

让用户填写一个保证书,然后复印他的身份证帮他办理了补卡业务

。但是4天后手机机主到营业厅反应,手机是被小偷偷了,导致他

的手机一直未能使用,要求赔偿最少3000元的损失,还有年终奖另

算,原因是他们公司规章制度要求每天固定的要发一条短信到总部

报销售量,如果没有报销售量工资就被减半,还有当年的年终也要

扣除。过后我和机主都报警了,现在公安局还没有给予答复。机主

说,如果公安局找不到小偷不可能就这样一直等下去,因为是我帮小偷补卡的要求我赔偿他的损失。
当时只能说我是好心办坏事了。但是这样要求赔偿损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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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98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6 15:50
你好,你有一定的过失,但是要求你赔偿他的所有损失明显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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