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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山东-临沂 06-06 15:01  悬赏 0  发布者:wenjin…… 给我留言  回答:(5)
因下班晚来不及接孩子,我委托邻居帮我到幼儿园把孩子接到他家看护一会,结果孩子在他家摔倒磕到电视机柜上导致缝了八针,伤口在眉毛上方与眉毛平行,疤痕是肯定要留的。到现在为止,除了当时带孩子去缝针外,之后换药,拆线,包括之后去做脑CT,他们都没去。我想问一下这个事情他应该承担责任吗?有人说他是无偿看护,无过错。我想虽然是无偿看护,但毕竟孩子小不懂事需要看护我才委托的他,出了这样的事他不应该承担责任吗?最起码的医药费应该承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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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6 15:25
你好,其有一个安全保护义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主要还是监护人承担。
追问:

因为当时我并不在呀,他是在孩子摔伤之后带到小区门诊看过简单包扎后,说要缝合才给我打电话的。

追问:

因为当时我并不在呀,他是在孩子摔伤之后带到小区门诊看过简单包扎后,说要缝合才给我打电话的。

回答:

所以他才可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你作为监护人,要承担主要责任,这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06 16:55
你好,这属于无偿劳务,对方有重大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06 18:40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6-06 22:45
虽然无偿,他也应当赔偿合理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6-07 09:41
本人认为这是一种情谊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对方没有重大过错,不承担补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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