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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国大陆公民.老公是加拿大人,我们在香港登记的,现在他在国外,我和女儿在中国,女儿是加籍,我们要

 06-06 22:37  悬赏 25  发布者:alexa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2)
我是中国大陆公民.老公是加拿大人,我们在香港登记的,现在他在国外,我和女儿在中国,女儿是加籍,我一直带着女儿在中国生活,分居已经三年了,我们要办理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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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06日 22时39分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追问:

他不用回国,我在这边直接办理就可以对吗?需要些什么资料?

回答: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缺席判决。

追问:

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能具体点吗?谢谢

回答: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交给专业的律师去处理,省时省力。

追问:

好的 谢谢

回答:

不客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6 22:56
可以在国内起诉离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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