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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征用款问题

江西-新余 06-08 20:44  悬赏 0  发布者:alanya…… 给我留言  回答:(1)
1、我是江西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水西镇宠江村委一名村民,去年我们村被政府征用了部分土地(具体多少不知道,村干部一直不肯公开,问也闭口不说),征用补贴款2012年12月就发到队上了,但村干部到现在还没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民手中,我们作为农民的也不知道村干部这样做算不算违法,问村干部为什么不发放到农民手中,他们也是闭口不说,他们这种托着村民土地补贴款的行为合法吗?
2、村干部据说快要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民手中,但他们说要将几十万补贴款留做村里公用款,村民问要留几十万村干部也不说明白,具体留作何用也不回答,他们这种行为合法吗?
3、我们村民要村干部公开土地征用款数额,具体农民补偿方式等,村干部全部不公开,只说算好了发放多少钱给村民,具体征用了多少土地,国家补贴了多少钱,为什么分发农民这么多钱,全部不公开,我们都是地道的老实人,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权,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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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37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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