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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户主问题

四川-成都 06-09 11:21  悬赏 0  发布者:安静28 给我留言  回答:(5)
夫妻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夫为主申请人,我为共同申请人,房产证可以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吗?如果由我父母全额付款,算是我的个人的财产吗?如果算需要哪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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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46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视为夫妻共同的财产的
追问:

请问特别说明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30
如果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以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追问:

请问我需要保留哪些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的?
如果我父母出首付,房产写我的名字,夫妻共同还贷,是算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离婚后该如何分配?

回答:

需要你父母保留付款凭证,婚后还贷的部分是共同的,离婚时补偿对方还贷的部分。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32
你好!你们可以自己协商,看登记在谁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38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等。
回复时间: 2013-06-09 17:41
一般不能,经济适用房因是政策房性质,建议先咨询售楼部或房管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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