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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本房产证书权利人死亡能否给儿子立户

 06-09 16:16  悬赏 0  发布者:137288……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你好,我爸前几年去逝了,现在想用写他名字的绿本房产证给弟(已结婚)立户口,公安局说必需改成继承的姓名才能立户,就算有公正书证明我妈是继承人也不能入户.
   到规划国土局说这房属自建房,不能改名不能备注,请问我们如何才能用这房立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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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09日 20时04分
法律允许继承,国土回答没有道理。只要依法继承了,作为房产在权利人之一,自然可以将户口落在该房产上。可以办的,只是程序繁琐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能否说清楚程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9 16:18
要办理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3-06-09 16:30
你好,对于户籍问题,只能按照当地户籍政策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6-09 18:17
一、儿子继承了该套房产的部分所有权,国土局应当给变更所有权。
二、如果国土局不同意变更,你可以先去起诉,确认所有权,后再去办理登记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6-09 20:56
建议先办理过户手续,再办理落户手续,因为作为遗产继承,该套房的继承人(也即产权)不单单属于你个人
回复时间: 2013-06-10 09:44
目前这类产权得不到法律的承认,所以一般很难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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