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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与房产证纠错

浙江 06-13 14:45  悬赏 0  发布者:郑云轶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我是衢州常山的拆迁户,房屋为亲戚处购买所得,由于是集体土地,十几年来不能办理过户,现在列为拆迁范围,房产证载明建筑总层数为两层,证上标明由炮台,面积为236.6平米,而征收部门以两层面积只有191平米,外加炮台45平米,加起来才236.6平米,按照三层楼房来计算,现在涉及到换房系数不一致的问题(两层1:1.2,三层1:1.1),少了0.1的系数,也就少了23.6平方的换房面积,拆迁部门不以房产证为认定依据,要求房管局纠错,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可否作为拒绝拆迁的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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