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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云南-昆明 06-13 15:24  悬赏 0  发布者:贝丽红@QQ……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结婚两年,最经这一年多我们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吵架后对方就会拿“离婚”做威胁之后就对我实行家庭冷暴力,我怀疑对方可能出轨,但我找不到证据。我一直承受着精神折磨,现在我累了,我想离婚。我能争取哪些利益。补充一下,我们婚前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按揭。买房后我们共同出钱装修,连结婚所收的份子钱都一分不留的贡献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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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3 15:28
可以就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6-13 15:34
房子归对方所有,对婚后装修及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金额对应增值部分可要求对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6-13 15:37
你好,一般情况下离婚都是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均等分割,有过错方可以对其少分。
至于你说的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首先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处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注意是可以)判决该房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比如装修等),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婚姻家庭中更多的是需要理解,信任,建议冷静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6-13 15:41
还贷及增值部分已经装修费用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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