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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

四川-泸州 06-14 09:24  悬赏 10  发布者:zhx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一个亲戚在3月底在斑马线上被一辆小车撞伤,骨盆骨折、膀胱出血,脸肿头青的,现已基本好转,能下床慢慢走动了,现在我亲戚想办出院,想请问的是在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所产生的护理费、生活费、营养费、务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还是肇事司机承担,如果是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费用又不是很合理,可不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肇事司机额外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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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14 09:29
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要看投保的情况,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由个人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6-14 09:26
可以向法院提起讼诉
回复时间: 2013-06-14 09:26
你好,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复时间: 2013-06-14 09:32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6-14 09:36
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6-14 10:12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赔偿义务人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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