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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彩礼

 06-15 02:16  悬赏 0  发布者:garmen……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毕节 回答:(3)
我与女方未领证,临时到快结婚时的十几天女方才来和我住了一晚上,发生过一次关系,女方家以此为借口,要求我包修他家姑娘,并以此为借口拒绝退还我的彩礼钱二万余元。我们这种情形是否属于共同生活过?请律师作解答,谢谢您在百忙之中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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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15日 07时35分
共同生活并非以是否发生性关系为判断条件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敦律师的详细解答,完全解答了我心中的问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5 05:10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
回复时间: 2013-06-15 10:31
不属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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