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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员工工资, 因工受伤,老板不赔偿

河南-平顶山 06-19 00:47  悬赏 0  发布者:温柔与慈悲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一家小型饭店工作 , 在工作中不小心手臂受伤血管 肌腱  筋各断一根,经医生诊断需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老板所付,但因伤其筋至少要3个月不能干活  向老板索要误工费  ,营养费,在摔伤之前的一个月的工资也没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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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9 05:36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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