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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超师擅自更改腹式B超为阴式B超_孕妇流产
北京-石景山区 06-19 15:18 悬赏 0 发布者:强盗医生 给我留言 回答:(6) 1、彩超师擅自修改B超类型,将腹试B超修改为阴式B超,是否违规。(未在产科医生的允许下)
2、彩超师在没有阴式B超缴费单的情况下,给病人做阴式B超,是否违规。(阴式B超缴费单时间应在B超片子时间之前)
3、阴式B超和腹式B超那个清楚?阴式B超对孕妇有没有影响?
4、既然阴式B超效果又好又清晰,便于医生判断且没有副作用,为什么绝大部分都照腹式B超?
5、2013年06月15日孕妇到医院就诊,产科医生开据证明需要进行腹式B超检查,经过缴费拿着相关证明去彩超室检查。
彩超师做完腹式B超后,开始说发育正常能看见胎芽,后来又说和上次一样看不见看不清(当时孕妇说上次还没有胎芽,彩超师调出上次的诊断发现还是她自己给照的)
在孕妇明确提出想要孩子,并且没有得到产科医生开据的证明,以及阴式B超缴费单的情况下。
彩超师擅自对孕妇进行阴式B超检查,检查后孕妇出现大量鲜血。
孕妇向产科医生重新开具更改彩超单的缴费单,产科医生了解到情况后立即让孕妇去计划生育科就诊,晚上有血块以及献血流出。
第二天持续有血块鲜血流出下午5点半孕妇去厕所出现大块肉状物流出,经计划生育医生诊断确定为自然流产。
6、阴式B超片子生成时间在前,阴式B超缴费单时间在B超片子之后。可以证明彩超师擅自对孕妇进行阴式B超,是导致孕妇流产的主要原因。
以上是我自己总结的情况,我不懂法律,您看一下应该怎么解决
2、彩超师在没有阴式B超缴费单的情况下,给病人做阴式B超,是否违规。(阴式B超缴费单时间应在B超片子时间之前)
3、阴式B超和腹式B超那个清楚?阴式B超对孕妇有没有影响?
4、既然阴式B超效果又好又清晰,便于医生判断且没有副作用,为什么绝大部分都照腹式B超?
5、2013年06月15日孕妇到医院就诊,产科医生开据证明需要进行腹式B超检查,经过缴费拿着相关证明去彩超室检查。
彩超师做完腹式B超后,开始说发育正常能看见胎芽,后来又说和上次一样看不见看不清(当时孕妇说上次还没有胎芽,彩超师调出上次的诊断发现还是她自己给照的)
在孕妇明确提出想要孩子,并且没有得到产科医生开据的证明,以及阴式B超缴费单的情况下。
彩超师擅自对孕妇进行阴式B超检查,检查后孕妇出现大量鲜血。
孕妇向产科医生重新开具更改彩超单的缴费单,产科医生了解到情况后立即让孕妇去计划生育科就诊,晚上有血块以及献血流出。
第二天持续有血块鲜血流出下午5点半孕妇去厕所出现大块肉状物流出,经计划生育医生诊断确定为自然流产。
6、阴式B超片子生成时间在前,阴式B超缴费单时间在B超片子之后。可以证明彩超师擅自对孕妇进行阴式B超,是导致孕妇流产的主要原因。
以上是我自己总结的情况,我不懂法律,您看一下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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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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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1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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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2083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19 15:31
你好,您好,您可以先与医院就医疗事故的确认和赔偿处理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交诊断书和有关病历资料申请鉴定。经技术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可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和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能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天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直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终局鉴定结论。如果您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无异议或者虽然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只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侵权案件审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我的补充: 2013-06-19 15:31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19 15:39
1,是。
2,是。
3,引道B超清楚,有影响
4,可能伤害胎儿
5,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构成的话可以向医院索赔。
6,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2,是。
3,引道B超清楚,有影响
4,可能伤害胎儿
5,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构成的话可以向医院索赔。
6,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 [北京-丰台区]
- 乜庆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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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19 15:52
可协商,也可诉讼解决
- [河南-开封]
- 刘青芳律师
- 3558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19 16:05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北京-朝阳区]
- 怀向阳律师
- 3779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20 00:23
要认定是医疗事故,需要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如果能认定是因为医院的原因导致流产,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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