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朱建宇  刘哲  江苏华亨事务所  
该问题已关闭

急:关于房产继承纠纷

福建 01-10 14:40  悬赏 25  发布者:feifei……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有个朋友,他的老爸15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留下一套房产,没有留下遗嘱。他老爸总共有5个子女(包括我的朋友)。当初房产的继承是他老妈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后,在与5个子女一同分得剩余二分之一房产的六分之一。我朋友与他的兄弟姐妹分别分得剩余二分一房产的六分之一。由于种种复杂的家庭原因,现在他老妈起诉他和他兄弟说他们两个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要剥夺他们已经取得的房产。我想请问,这部分房产当初是他老爸去世后他和他的兄弟按照法定继承已经取得的,并不是他们要继承他老妈那部分的房产,那么他老妈起诉的理由即他们没有赡养母亲因而请求剥夺回他们的房产是否能够成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10 14:46
继承权不能取消,但是,可以用继承的房产抵顶赡养费。
回复时间: 2009-01-10 14:47
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09-01-10 14:50
关于“没有尽赡养义务”这个问题,是没有什么标准衡量的。如果他老妈认为儿子没有尽赡养义务而剥夺已经分到的财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是不会支持她的诉讼请求的。
回复时间: 2009-01-10 14:57
起诉的理由是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09-01-11 18:43

 1、他母亲要证明他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很难。2、即使能证明他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只要没有虐待等情形,只能是减少继承份额而不是取消继承权利。3、 继承已经进行完毕,再推翻基本不可能。
回复时间: 2009-01-11 21:14
理由不成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内蒙古赤峰
浙江金华
河北承德
江苏苏州
安徽合肥
北京石景山区
山东聊城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93149
山东 菏泽
人气:356282
浙江 金华
人气:228431
河北 承德
人气:1052
江苏 苏州
人气:92365
安徽 合肥
人气:911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