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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

福建-福州 06-22 11:56  悬赏 0  发布者:春风和煦百花…… 给我留言  回答:(2)
外公过世38年,外婆过世11年,小舅在18年前将外公外婆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私自办理土地证(无房产证),证上只有他兄弟二人及另一叔伯兄弟(此人早已不知所终且并无子女)的名字,无其姐姐的名字,现房屋拆迁,其姐提出:父母遗留的房产要平均分配,男女公平有。请问:1.只有土地证的房产按什么标准分配?
    2.如协商不成,房产是否有诉讼时效?
    3.另一叔伯兄弟的份儿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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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22 12:14
1、按继承法规定处理。
2、20年内继承遗产,20年后分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6-22 12:05
需要先继承,才能办理土地证。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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