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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要怎样计算

广东-惠州 06-23 22:17  悬赏 0  发布者:王爸国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工伤认定是在2010年10月伤残鉴定为2011年5月,社保是在2012年10月审核完成并按新的规定已支付。护理费是公司负责,到现在为止还未给我,请问护理费要怎样计算。护理费的时间段是否以伤残鉴定日为终止界限。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我的伤残为四级,生活自理障碍未达标。是否有详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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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4 01:52
对于工伤,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确认是工伤,拿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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