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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被拿走怕黑贷

山东-泰安 08-12 14:19  悬赏 40  发布者:乐.乐 给我留言  回答:(3)
叔叔你好:我前段时间因意外受伤,我男朋友以上医院弄证明为由,今年三月份拿走了一家的身份证,户口本。六月份才给我,我怕他在外边拿这些重要物件黑贷,我上公安局,公安局办案人员说不用备案,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是什么意思??您是指到时候找上门直接报警吗?那像这种事我们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那请问就算到时候他们找上门我们受害方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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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9 19:09
你自己也只是怀疑而已,固定相关证据,有事及时报案。
回复时间: 2010-08-09 21:50
此类事情无法备案。只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8-12 14:53
发现黑贷后及时报案,并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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